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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金融机构即将回归本业

所属分类: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:2020-12-17

    cjtv根据财政部网站的消息,关于最新发出的通知为大家做一下分享,以下是通知的具体内容:

   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对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说,过去一段时间,一些国有金融机构实行多元化发展,实际上已经实现了金融控股结构,从某种意义上说,这一发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。"但是,由于所涉及的业态过多而缺乏相应的规范,可能会形成过度的风险承担;如果什么都能赚钱,那么就不能发挥机构应有的作用;此外,业态过多还会形成许多潜在的内部关联交易,不仅在金融层面容易隐藏风险,而且容易造成监管套利,降低宏观调控和监管的有效性"。

 

    对此,《通知》作了一系列规定。该通知指出,国有金融机构应明确其发展战略,按照突出主业、做精专业、内部分业的要求,审慎有序地开展综合金融业务。竞争型国有金融机构应根据发展战略建立产业目录,优胜劣汰,坚决退出背离主责主业、长期亏损的领域,推动资本向核心主业集中。国有金融机构境内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同级分支机构,除国家政策规定和金融投资运营公司外,原则上只允许在同一地区设立分支机构。

 

    公告还指出,国有金融机构内部应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,对分支机构间的交叉任职、同业往来、信息共享、业务后台和业务设施共享等行为实行合理的隔离,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。国家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理,建立关联交易报告制度,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、公正性和透明度,不能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交易及其资金的真实去向,不能通过关联交易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,不能违反公平竞争规则,不能破坏市场秩序。”

 

    可以说,《通知》对国有金融机构的监管,与中央银行之前发布的《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试行办法》的内涵和定位相一致。中央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试行办法针对的是所有的金融机构,财政部的《通知》主要从出资人的角度对国有金融机构进行监管。两人均强调要建立内部防火墙机制,对关联交易进行严格监管,其最终目标是要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。

 

    该通知指出,在执行本通知之前,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国有金融机构,要在三个月内制定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重点,压缩层次,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,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。整改工作每半年由国有金融机构向董事会报告一次,并作为报告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