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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丰法庭:审调执便民化 法官被送锦旗 ——暨郸城县南丰法庭郑建平法官办案纪实

所属分类:公检司法 发布时间:2021-03-21
南丰法庭:审调执便民化  法官被送锦旗——暨郸城县南丰法庭郑建平法官办案纪实
河南讯(张敬良 周程)报道    近日,郸城县南丰法庭因审案便捷、调解灵活、效果卓绝,喜获当事人赞赏,被赠送锦旗一枚。
 
(图为王自华向南丰法庭郑建平于瑞杰法官赠送锦旗)
当接到来自张完乡棉集村的村民王自华送来的锦旗时,该案承办法官郑建平庭长热情地握着当事人的手说“老乡,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做的”,王自华激动地感谢说“郑庭长可帮了大忙了,要不是您办案负责任,到现在我的赔偿款还都要不到哩”。
故事原来是这样的,2019年2月,王自华跟着一个包工头在安徽省亳州市搭建钢结构铁皮房,由于建筑方没有设置防护网等保护措施,王自华在搬送玻璃瓦时从屋顶摔落,导致腿部受到严重伤害,被鉴定为右下肢九级伤残、骨盆十级伤残。包工头在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,就没有再继续为王自华治疗。由于家庭经济困难,王自华只好出院回家静养,导致病情加重,腿部出现骨头坏死现象。但包工头却不再顾问王自华的病情,并且态度蛮横,丝毫没有赔偿的意向。
无奈之下,王自华及其家人找到河南国川律师事务所仵浙江律师,委托其代理案件并提起诉讼。在第一次起诉时,被告(包工头)拒不向法庭提交任何证据,并且还声称支付了全部医疗费。由于时间久远,导致证据不好搜集,再加上一些医疗费票据和资料丢失,致使案件的审理一时间陷入泥淖之中。幸好郑建平法官以法为据、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,在庭审结束后,以原被告双方是同村村民关系为切入点,多次与代理律师沟通,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。经过不懈努力,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。但在调解后,被告出尔反尔,拒不履行调解书的内容,郑建平法官又给被告讲解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,这样王自华才拿到了款项。
而在本案第二次起诉时,被告申请追加了第三人。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,郑建平庭长还专门到事故发生地找当时建房的房主核实案情,并要求其出庭应诉,但该房主早已外出打工,家里也没有人,无法取得联系。此时案件的审理变得复杂起来,郑建平庭长估算了原告方的经济损失,于是和被告方沟通,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调解,经过几番苦口婆心的说服工作,被告终于松口同意调解,但为了防止出现前车之鉴,在征得各方同意的前提下,被告将第一笔款项交给了法院,郑庭长便立即通知原告的代理律师前来领款,这样双方才达成了调解协议。但等到支付第二笔款项时,被告又出现逾期,郑庭长不断开导被告,被告不得已才将执行款交给了法庭,于是出现了故事中的场景。
 
(图为郑建平法官将执行款交给王自华方清点核对)
郑建平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,心怀公平正义,正确查明案情,理性适用法律,并善于运用调解、疏导、说服等手段,巧妙化解冲突矛盾。他不辞辛劳,殚精竭虑,敬业履职,时刻将老百姓的难题放在心上,急民之所急,想民之所想,在法官本职工作上履行了作为一名人民公仆应尽的义务,不断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书写青春、挥洒激情、贡献智慧,被当地群众誉之为“良心法官”,此次获赠“执法公正心坦荡  情系百姓解民忧”的锦旗,也在情理之中。